本報訊(記者 匡春林)《長沙市流感大流行應急預案》昨日起正式施行。根據該預案,為最大程度地減少流感大流行對公眾生命健康安全造成的危害,長沙市根據流感疫情的嚴重性及流行發展程度,應急響應劃分為Ⅳ級、Ⅲ級、Ⅱ級、Ⅰ級。應急響應結束後,各級流感大流行應急指揮機構、相關部門(單位)根據職責分工,開展流感大流行應對工作的總結與評估。
  該預案適用於長沙市行政區域內流感大流行的防範和應對處置工作。預案提出,市政府成立應對流感大流行指揮部(以下稱市指揮部),負責統一領導與指揮全市流感大流行防控工作。市人民政府分管衛生工作的副市長任指揮長,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衛生局。
  預案要求,根據新型(或新亞型)流感病毒毒株或重現舊亞型毒株(以下稱新型流感病毒)的波及範圍和危害程度,將流感大流行應對過程分為應對準備階段、應急響應階段、恢復評估階段。其中,在應急響應階段,市指揮部設立綜合組、口岸組、醫療防疫組、保障組、宣傳組、科技組、畜牧獸醫組、社會治安組、對外合作組,開展相關工作。
  同時,市指揮部設立專家組,由相關領域的專家組成。專家組主要負責跟蹤國內外疫情信息,分析評估流感大流行風險及疫情趨勢,提出應對策略及措施,開展技術指導和相關科研等工作。相關部門一旦發現異常情況,要及時組織專家開展風險評估,調整應對策略和措施。市指揮部加強疫情形勢研判,強化防控策略措施,及時調整或建議調整響應級別。當大流行流感病毒活動恢復到季節性流感水平,啟動應急響應的機構宣佈終止應急響應。  (原標題:流感疫情應急響應分四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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